(2022)粤0111民初1496号
董琼英:
本院受理原告张先同诉被告广州洗刷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琼英及第三人刘清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开庭传票、补充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现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2022年9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经 办 人:崔仙玲、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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