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民终16133号
深圳市鼎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诉人王宜与被上诉人广州市雅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鼎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16133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