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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84执1403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谢楚岚诉讼费一案

2017-06-29 16:10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184执1403号

谢楚岚

关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谢楚岚诉讼费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本院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你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现向你送达(2017)粤01841403号执行决定书(失信)、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