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从化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17)粤0184执异47号张宏方申请执行李德明、王文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7-06-29 16:23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184执异47号

李德明:

本院在执行张宏方申请执行李德明、王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6)粤0184执3145号】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文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七年六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