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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84执1254号刘杏梅申请执行朱志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7-06-30 17:43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184执1254号

朱志斌:

    本院受理刘杏梅申请执行朱志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粤0184执1254号执行决定书(失信)、限制高消费令等材料,请你们在公告之日60日内前往我院自行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