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5财保264号
麦国雄:
本院受理申请人刘滨、梁波与被申请人蔡妙、麦国雄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15财保264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通知书,该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蔡妙、麦国雄名下价值850000元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联系人:吴诗如
电话:020-83006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