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南沙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2)粤0115执7923号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大地影院(集团)有限公司、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23-02-03 18:01

广 州 市 南 沙 区 人 民 法 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15执7923号


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大地影院(集团)有限公司、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大地影院(集团)有限公司、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0115民初2255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以及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

  一、(2022)粤0115执7923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大地影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应履行向申请人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46,424,713.23元及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以调解协议第二条应付未付部分金额为基数,按日利率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计付至清偿完毕所有本金止)的义务;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在50,000,000元最高限额债权范围内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责任(详见生效调解书)。本案执行费由你公司、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二、(2022)粤0115执7923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大地影院(集团)有限公司、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价值47,142,662.51元的财产。

  三、(2022)粤0115执7923号执行决定书,内容如下:将被执行人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大地影院(集团)有限公司、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2022)粤0115执07923号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现通过新闻媒体、法院公告及现场张贴等形式,公告对被执行人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464312XY)、大地影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348995-9)、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1878707-9)及其法定代表人刘荣(公民身份证号码342322197201250046)实施的限制高消费令。在本院解除对其作出的限制高消费令前,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以电话、短信、书面等方式对被执行人是否具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3902285224(工作日8:00—17:00)

  联系地址:收件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邮 编:51145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联系人:郭彤瑶

电话:0208300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