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5执17455号
广州越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启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广州越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150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2022)粤0115执17455号执行通知书。广州越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广州市启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支付金额合计:120184.76元(逾期按判决的标准计算相关费用),本案执行费由广州越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七日
联系人:梁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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