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5执14272号
徐静、陈镇林:
关于广州市番禺祈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徐静、陈镇林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91民初1287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2022)粤0115执14272号执行通知书。徐静、陈镇林应履行向申请人广州市番禺祈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4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物业管理费20,834.64元及违约金(按判决确定的标准计算)、赔偿律师费损失4,770元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9元及本案执行费由你们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梁梓琪
电话:020830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