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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5执恢434号姚岳平与朱绍福、广州绍明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运明租赁合同纠纷

2023-02-06 18:00

广 州 市 南 沙 区 人 民 法 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15执恢434号


朱绍福、广州绍明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运明:

  关于姚岳平与朱绍福、王运明、广州绍明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115执3515号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本院(2022)粤0115执恢434号失信决定书,内容如下:将被执行人朱绍福、王运明、广州绍明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

  二、本院(2022)粤0115执恢434号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对被执行人朱绍福、王运明、广州绍明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朱绍福限制消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梁梓琪

电话:020830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