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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5执11807号姚德先与张志鹏借款合同纠纷

2023-02-06 18:00

广 州 市 南 沙 区 人 民 法 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15执11807号


张志鹏:

  关于姚德先与张志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91民初37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15执118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张志鹏价值588697.9元的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梁梓琪

电话:02083007133